江烟、沈寒初
江烟是四方城最骄傲艳丽的那支玫瑰,可她有隐疾羞于启齿。暗红沙发上的野性少年,衬衫微敞,跪于她的脚边,虔诚开口:“小姐,我轻一点。”那时人人都说,江家养了一条最忠诚的狗。七年后。昔日少年成了雷霆手段杀伐果断的商界巨擘,冷嘲捏着她的下颌:“被自己舍弃的垃圾玩弄,滋味如何?我的……大小姐。”彼时,人人都道:江烟是沈寒初欲拔之而后快的肉中刺。*江烟交了个男友,被男友母亲在酒宴之上姿态高不可攀的剥皮:“江氏

都市连载26万字
简介:“大小姐,你连家人的骨灰都护不住。”应拭雪将向穗送入精神病院时有多兴奋,五年后就有多悔恨。向穗走出精神病院接近沈书翊的那晚,男人的体温比夏夜的高温还滚烫。-向穗驯服了应拭雪的三大依仗*沈书翊亲手撕毁跟应拭雪的婚约,将向穗抵在落地窗前:“你眼睛里的恨意,真带劲。”*陆危止捏着向穗伪造的身份档案轻笑:“骗子?正好,我是疯狗。”*谢昭白为向穗俯首称臣,擦掉她手上血迹,“解剖沈家还是解剖我?……选后者,我